广西国家公务员工资调整情况汇总
根据最新的信息,广西国家公务员的工资调整已经确定。以下是具体的调整情况:
基本工资:
办事员2800元;科员3000元;副科级3100元;正科级3300元;副处级3600元;正处级4000元;副厅级4400元;正厅级5000元;副部级5500元;正部级6000元。
工龄工资:
每年60元,以虚年计算,按月发放。三年一调。
奖励工资:
每月300元,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1月停发,直至考核合格的次年1月继续发放。三年一调。
补助工资:
1、车补,随工资每月发放,标准=基本工资÷5,逢一进十。
2、取暖补助,一年发放一次,标准=基本工资÷3,逢一进十。
3、出勤补助,正常上班每天30元,无顾不至每日扣发30元,经单位领导批准的病假、事假和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等0元。三年一调。
4、山区补助,农村和山区公务员享受山区补助,标准=基本工资÷10,按月发放,三年一调。
5、地区差别补助,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地区差别工资。
除养老、医疗补助按现行政策执行外,公积金、独生子女费等一切现行补助全部废止。
此次广西国家公务员工资调整是根据实际情况和国家政策制定的,旨在更好地激励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提高工作效率。希望广大公务员能够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责任感,为广西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同时,我们也呼吁社会各界对公务员的工作给予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氛围,为广西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以上是关于广西国家公务员工资调整情况的汇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您对公务员薪资有更多的疑问或者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