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测科目
国家公务员法考试的行测科目主要包括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资料分析、判断推理和常识判断五个板块。数量关系考察应试者的数据分析、推理、判断和运算能力;言语理解与表达考察应试者的语言表达和理解能力;资料分析考察应试者对文字材料、图表材料的综合处理能力;判断推理考察应试者的逻辑能力和推理能力;常识判断考察应试者对常识的掌握情况。
二、申论科目
国家公务员法考试的申论科目根据职位等级的不同分为省级以上(含副省级)和市(地)以下两类。省级以上综合管理类职位申论考察应试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市(地)以下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申论考察应试者的阅读理解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三、专业科目
国家公务员法考试的专业科目根据不同职位的要求而定。例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察职业素养、基础知识、基本能力;证监会专业考试包括会计类、法律类和计算机类,考察应试者在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应用能力;财经类的专业考试则考察应试者在财经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的应用能力。
总之,国家公务员法考试的考试范围涵盖了行测科目、申论科目和专业科目,以全面考察应试者的能力和素质。通过这些科目的考试,可以评估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适应能力,从而选拔出具备优秀能力和潜力的人才来从事公务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