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国家公务员考试总分是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总分的60%,面试成绩占总分的40%。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 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 = 行测成绩 + 申论成绩 + 专业科目成绩
其中,行测成绩占笔试成绩的30%,申论成绩占笔试成绩的30%,专业科目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
2. 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根据应试者在面试过程中表现的仪表风度、组织、计划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反应能力和情绪控制能力、工作态度和进取心等方面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
评分标准如下:
1. 仪表风度:包括体型、外貌、气色、衣着举止、精神状态等,评分区间为0-10分。
2. 组织、计划协调能力:评价应试者制定计划的完整性、可操作性和合理使用资源的能力,评分区间为0-20分。
3. 口头表达能力:评价应试者语言表达的逻辑性、准确性、感染力等,评分区间为0-20分。
4. 综合分析能力:评价应试者对问题的分析能力、说理透彻程度等,评分区间为0-20分。
5. 反应能力和情绪控制能力:评价应试者对问题的反应速度和情绪控制能力,评分区间为0-10分。
6. 工作态度和进取心:评价应试者过去学习、工作的态度以及对报考职位的态度,评分区间为0-20分。
总分计算方法:
总分 = 笔试成绩 × 0.6 + 面试成绩 × 0.4
甘肃省国家公务员考试总分的计算方法和评分标准与其他省份相似,但具体的权重和评分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应根据甘肃省的要求进行针对性的准备,全面提升自己的能力。
公务员考试是一项重要的选拔人才的渠道,通过公务员考试可以选拔到具备优秀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的人才,为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希望广大考生能够认真备考,全面提升自己的能力,争取在公务员考试中取得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