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考公务员待遇是众多考生关注的焦点之一。根据最新规定,山东省国考公务员的薪资福利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奖励工资和补助工资。基本工资根据职级和工作年限确定,从办事员到正部级分别为2800元到6000元不等。工龄工资每年增加60元,三年一调整。奖励工资每月300元,年度考核合格者可持续发放。补助工资包括车补、取暖补助、出勤补助、山区补助和地区差别补助。
一、基本工资
根据职级和工作年限确定,从办事员到正部级分别为2800元到6000元不等。其中,办事员三周年按科员对待,科员五年按副科级对待,副科级十周年按正科级对待,正科级十周年按副处级对待,副处级十周年按正处级对待,初次套改以累计年限对应的职务待遇确定基本工资。
二、工龄工资
每年增加60元,以虚年计算,按月发放,三年一调整。
三、奖励工资
每月300元,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1月停发,直至考核合格的次年1月继续发放,三年一调整。
四、补助工资
1、车补:随工资每月发放,标准为基本工资除以5,逢一进十。
2、取暖补助:一年发放一次,标准为基本工资除以3,逢一进十。
3、出勤补助:正常上班每天30元,无故不至每日扣发30元,经单位领导批准的病假、事假和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等0元,三年一调整。
4、山区补助:农村和山区公务员享受山区补助,标准为基本工资除以10,按月发放,三年一调整。
5、地区差别补助: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地区差别工资。
除养老、医疗补助按现行政策执行外,公积金、独生子女费等一切现行补助全部废止。
综上所述,山东省国考公务员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奖励工资和补助工资。这些福利待遇的具体标准根据职级、工作年限以及地区差别等因素确定。作为国家公务员,不仅可以享受稳定的工作环境和职业发展机会,还能获得相对较高的薪资待遇。因此,国家公务员考试成为众多人士追求的目标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