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国家公务员考试总分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其中笔试占70%的权重,面试占30%的权重。具体分配如下: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1.行测:主要包括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资料分析、判断推理、常识判断五大板块。
2.申论:根据职位等级不同,分为省级以上(含副省级)和市(地)以下两类,主要考察阅读理解、综合分析、问题解决、文字表达能力。
二、面试考试内容
1.仪表风度:体型、外貌、气色、衣着举止、精神状态等方面的表现。
2.组织、计划协调能力:制定计划、使用资源、把握环境等能力。
3.口头表达能力:思想观点的准确表达,语言表达的流畅性和感染力。
4.综合分析能力:对问题的分析能力,说理透彻、条理清晰。
5.反应能力和情绪控制能力:对问题的快速反应和处理,以及情绪的控制能力。
6.工作态度和进取心:过去学习、工作的态度,对现报考职位的态度。
总的来说,黑龙江省国家公务员考试总分的权重分配是笔试占70%,面试占30%。在笔试中,行测和申论是必考科目,而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仪表风度、组织、计划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反应能力和情绪控制能力、工作态度和进取心等方面的能力。通过这样的考核,选拔出适合担任公务员岗位的人才。
希望以上内容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愿大家在黑龙江省国家公务员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