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科目包括行测、申论和专业科目。行测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数量关系、语理解与表达、资料分析、判断推理和常识判断能力;申论主要考察应试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专业科目根据不同职位进行划分,考察应试者在相关专业领域的知识和能力。
在面试考试中,除了仪表风度、口头表达能力等方面的评估外,还会重点考察应试者的组织、计划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反应能力和情绪控制能力以及工作态度和进取心。
评分标准主要根据应试者在各个科目和能力方面的表现进行评估。行测和申论的评分主要根据答题的正确性、完整性、逻辑性、语言表达能力等进行打分;专业科目的评分主要根据应试者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应用能力进行评估;面试的评分主要根据应试者在各个能力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评估。
总体来说,国家公务员考试科目的考试形式和评分标准旨在全面评估应试者的知识水平、能力素质和工作潜力,以选拔具备优秀素质和能力的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为国家和社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