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国考公务员招考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3. 必须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 具备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特殊条件:
1. 报考人员所报职位,如果有明确要求要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离校,但是并没有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所属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加项目研究,可以被视为基层工作经历者;
• 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也可以被视为基层工作经历者;
• 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可被视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2. 报考人员所报的职位,如果有要求有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
•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 “三支一扶”计划;
•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三、不允许报名的情况:
1. 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各级公务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作弊等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3. 现役军人;
4.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 服务年限不满两年的公务员(包含试用期在内);
6. 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 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相关职位。
2. 报考人员需要满足具体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关于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条件的扩展: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条件是指报考人员需要满足的基本条件和特殊条件。基本条件是指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的一些基本要求,如国籍、年龄、政治素质等;特殊条件是指报考人员在报考某些职位时需要具备的其他条件,如基层工作经历、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等。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要仔细查看招考公告,了解所报职位的具体要求,确保自己符合条件。同时,报考人员还需要注意不允许报名的情况,避免因不符合条件而被取消资格。
总之,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条件是选拔优秀人才的基础,只有符合条件的人员才能参加考试。希望有志于从事公务员工作的人员能够认真了解报名条件,并做好准备,争取取得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