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3. 必须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 满足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 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对于要求有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职位,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3. 不允许报名的情况: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作弊等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非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不满两年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4. 回避关系: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其已有关系构成回避的相关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