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岗位待遇四川:薪资福利一览
国家公务员岗位待遇四川的薪资福利是考生们关注的重点之一。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国家公务员在四川地区的薪资福利待遇。
一、基本工资
根据职务级别不同,国家公务员的基本工资也有所不同。办事员的基本工资为2800元,科员为3000元,副科级为3100元,正科级为3300元,副处级为3600元,正处级为4000元,副厅级为4400元,正厅级为5000元,副部级为5500元,正部级为6000元。
此外,根据工作年限的累计,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待遇也会有所调整。三周年的办事员待遇按照科员对待,五年的科员待遇按照副科级对待,十周年的副科级待遇按照正科级对待,十年的正科级待遇按照副处级对待,十年的副处级待遇按照正处级对待。初次套改的基本工资则根据累计年限来确定。
二、工龄工资
国家公务员每年可获得60元的工龄工资,按虚年计算,每月发放一次。三年一调整。
三、奖励工资
国家公务员每月可获得300元的奖励工资。但如果年度考核不合格,次年1月起将停发奖励工资,直到考核合格的次年1月才会继续发放。也就是说,奖励工资是需要通过年度考核来确认的。
四、补助工资
国家公务员还可以享受各种补助工资。具体包括:
1. 车补:车补是根据基本工资来确定的,每月发放,标准为基本工资除以5,逢一进十。
2. 取暖补助:取暖补助每年发放一次,标准为基本工资除以3,逢一进十。
3. 出勤补助:正常上班每天可获得30元的出勤补助,无故不至每日扣发30元。病假、事假和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等情况下不发放出勤补助。三年一调整。
4. 山区补助:农村和山区公务员可以享受山区补助,标准为基本工资除以10,按月发放,三年一调整。
5. 地区差别补助: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地区差别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除了养老、医疗补助按照现行政策执行外,其他一切现行补助都将废止,包括公积金、独生子女费等。
综上所述,国家公务员在四川地区的薪资福利待遇相对较好,不仅有基本工资,还有工龄工资、奖励工资和各种补助工资。这些福利待遇的发放标准和调整周期也相对稳定,为国家公务员提供了良好的工作保障和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