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国家公务员考试要求如下:
一、报名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3. 必须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 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 具备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其他特殊条件:
1. 如果报考职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则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离校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到企事业单位参加项目研究;
(2)在军队团及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
(3)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
2. 如果报考职位要求有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则以下情况可视为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
(1)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
(2)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3)参加“三支一扶”计划;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3. 不允许报名的情况:
(1)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作弊等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服务年限不满两年的公务员(包含试用期在内);
(6)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其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相关职位。
三、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报名条件扩展:
报考国家公务员需要符合一系列条件,包括国籍、年龄、政治态度、素质要求、身体条件、学历要求等。此外,不同职位可能还有特殊的工作经历要求,如基层工作经历和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报考人员还需注意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如犯罪记录、作弊行为等。报考人员应根据自身情况仔细核对报名条件,并提前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