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国家公务员考试内容包括行测、申论和专业科目三个部分。行测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数量关系、语理解与表达、资料分析、判断推理、常识判断等能力。申论则根据职位等级进行划分,主要考察应试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而专业科目则根据不同职位的需求,考察应试者在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应用能力。
在行测中,数量关系部分考察应试者的数据分析、推理、判断和运算能力,言语理解与表达部分考察应试者的语言表达和理解能力,资料分析部分考察应试者对文字材料、图表材料的综合处理能力,判断推理部分考察应试者的逻辑能力和推理能力,常识判断部分考察应试者对常识和重大事件的掌握情况。
申论考试分为省级以上(含副省级)和市(地)以下两个等级。省级以上综合管理类职位主要考察应试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市(地)以下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主要考察应试者的阅读理解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专业科目根据不同职位的需求有所不同,如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察职业素养、基础知识、基本能力,证监会专业科目考察相关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等。
总之,黑龙江国家公务员考试内容涵盖了行测、申论和专业科目三个方面,考察应试者的各项能力和专业知识。希望广大考生能够认真备考,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为未来的公务员事业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