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家公务员工资待遇是公务员考生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根据广西地区的具体情况,以下是广西国家公务员工资待遇相关政策的解读。
一、基本工资
广西地区的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如下:
办事员2800元;科员3000元;副科级3100元;正科级3300元;副处级3600元;正处级4000元;副厅级4400元;正厅级5000元;副部级5500元;正部级6000元。
二、工龄工资
公务员每年可获得60元的工龄工资,按虚年计算,每月发放。三年一调整。
三、奖励工资
公务员每月可获得300元的奖励工资,但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1月起停发,直至考核合格的次年1月继续发放。三年一调整。
四、补助工资
1. 车补:车补按照基本工资除以5的标准发放,逢一进十。
2. 取暖补助:取暖补助按照基本工资除以3的标准发放,逢一进十,每年发放一次。
3. 出勤补助:正常上班每天可获得30元的出勤补助,无故不至每日扣发30元。病假、事假和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等情况下不发放补助。三年一调整。
4. 山区补助:农村和山区公务员可享受山区补助,标准为基本工资除以10,按月发放,三年一调整。
5. 地区差别补助: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地区差别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养老、医疗补助按照现行政策执行,公积金、独生子女费等其他补助全部废止。
广西国家公务员的工资待遇政策如上所述。在具体的工资计算中,还需根据个人的职务和工龄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务员的工资待遇是一个综合考量的结果,旨在激励公务员提高工作能力和业绩,为广西地区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参考资料:
[1]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EB/OL]. http://www.gxzf.gov.cn/gxrmzf/gzdt/gzdt_26499/202311/t20231101_20841144.shtml. 2023-11-01.
[2]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公务员工资待遇管理办法[EB/OL]. http://www.gxrsj.gov.cn/gxrsj/zcfg/201810/t20181024_1115402.shtml. 2018-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