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是我国选拔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重要途径,其科目设置主要包括行测、申论和专业科目。行测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数量关系、语理解与表达、资料分析、判断推理、常识判断等能力;申论则考察应试者的阅读理解、综合分析、问题解决和文字表达能力;专业科目根据不同职位的要求进行设置,考察应试者在特定领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在行测科目中,数量关系考察应试者的数据分析、推理、判断和运算能力,言语理解与表达考察应试者的语言表达和理解能力,资料分析考察应试者对文字材料、图表材料的综合处理能力,判断推理考察应试者的逻辑和推理能力,常识判断考察应试者对常识和重大事件的掌握情况。
申论科目中,省级以上综合管理类职位主要考察应试者的阅读理解、综合分析、问题解决和文字表达能力;市(地)以下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主要考察应试者的阅读理解、贯彻执行、问题解决和文字表达能力。
专业科目根据不同职位的要求进行设置,考察应试者在特定领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例如,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察应试者的职业素养、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证监会专业科目分为会计类、法律类和计算机类,分别考察应试者在会计、法律和计算机等领域的专业知识应用能力。
综上所述,国家公务员考试的科目技能要求包括数量关系、语理解与表达、资料分析、判断推理、常识判断、阅读理解、综合分析、问题解决、文字表达以及专业知识等方面的能力。只有具备这些能力,才能在公务员考试中取得好成绩,进一步选拔成为优秀的政府机关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