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省国考公务员薪酬福利详解:根据广西省人事厅发布的最新政策,广西省国考公务员的薪酬待遇标准如下:
一、基本工资
根据职务级别和工龄,广西省国考公务员的基本工资有所不同。办事员的基本工资为2800元,科员为3000元,副科级为3100元,正科级为3300元,副处级为3600元,正处级为4000元,副厅级为4400元,正厅级为5000元,副部级为5500元,正部级为6000元。
对于工龄超过三年的办事员,按照科员的待遇发放基本工资;工龄超过五年的科员,按照副科级的待遇发放基本工资;工龄超过十年的副科级,按照正科级的待遇发放基本工资;工龄超过十年的正科级,按照副处级的待遇发放基本工资;工龄超过十年的副处级,按照正处级的待遇发放基本工资;初次套改的公务员,根据累计年限确定基本工资。
二、工龄工资
广西省国考公务员每年可以获得60元的工龄工资,以虚年计算,按月发放。每三年调整一次。
三、奖励工资
广西省国考公务员每月可以获得300元的奖励工资。但是,如果年度考核不合格,次年1月将停发奖励工资,直至考核合格的次年1月才会继续发放。每三年调整一次。
四、补助工资
广西省国考公务员还可以享受各种补助工资,包括车补、取暖补助、出勤补助和山区补助。车补的标准为基本工资除以5,取暖补助的标准为基本工资除以3,出勤补助为正常上班每天30元,无故不至每日扣发30元,经单位领导批准的病假、事假和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等为0元。山区补助的标准为基本工资除以10。各地还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地区差别补助。
综上所述,广西省国考公务员的薪酬福利待遇相对较好,不仅有稳定的基本工资,还有工龄工资、奖励工资和各种补助工资。这些待遇的发放标准都有一定的规定,并且每三年会进行调整。国家公务员的薪资福利是吸引人才的重要因素之一,也是保障公务员工作积极性和稳定性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