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国考公务员待遇
根据吉林省国家公务员工资构成解析,公务员的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奖励工资和补助工资组成。
基本工资
根据职务级别不同,基本工资有所区别。办事员的基本工资为2800元,科员为3000元,副科级为3100元,正科级为3300元,副处级为3600元,正处级为4000元,副厅级为4400元,正厅级为5000元,副部级为5500元,正部级为6000元。
初次套改时,根据累计年限对应的职务待遇确定基本工资。
工龄工资
每年发放60元的工龄工资,以虚年计算,按月发放。三年一调。
奖励工资
每月发放300元的奖励工资,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1月停发,直至考核合格的次年1月继续发放。三年一调。
补助工资
1. 车补:随工资每月发放,标准为基本工资除以5,逢一进十。
2. 取暖补助:一年发放一次,标准为基本工资除以3,逢一进十。
3. 出勤补助:正常上班每天30元,无故不至每日扣发30元,经单位领导批准的病假、事假和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等0元。三年一调。
4. 山区补助:农村和山区公务员享受山区补助,标准为基本工资除以10,按月发放,三年一调。
5. 地区差别补助: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地区差别工资。
除养老、医疗补助按现行政策执行外,公积金、独生子女费等一切现行补助全部废止。
国家公务员薪资相关
除了以上待遇,国家公务员还享受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等福利。此外,公务员还有各种津贴补助和奖金,如职务津贴、绩效工资、节日慰问金等。
总的来说,吉林省国家公务员待遇丰厚,不仅包括基本工资和工龄工资,还有奖励工资和各种补助。同时,公务员还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以及各种津贴补助和奖金。这些待遇为公务员提供了稳定的收入和良好的福利保障,使他们能够专心履行职责,为国家和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