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的国家公务员岗位待遇
根据最新调查报告显示,海南省的国家公务员岗位待遇相对较高。根据职务级别和工龄不同,公务员的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奖励工资和补助工资等也有所不同。
一、基本工资
根据职务级别的不同,海南省的国家公务员基本工资从2800元到6000元不等。办事员是最低职务级别,基本工资为2800元,而正部级是最高职务级别,基本工资为6000元。
二、工龄工资
每年工龄工资为60元,根据虚年计算,按月发放。每三年进行一次调整。
三、奖励工资
每月奖励工资为300元,但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1月停发,直至考核合格的次年1月继续发放。每三年进行一次调整。
四、补助工资
1、车补:根据基本工资除以5的标准,按月发放。
2、取暖补助:一年发放一次,标准为基本工资除以3。
3、出勤补助:正常上班每天30元,无故不至每日扣发30元,病假、事假和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等不发放补助。
4、山区补助:农村和山区公务员享受山区补助,标准为基本工资除以10,按月发放。
5、地区差别补助: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地区差别工资。
除养老、医疗补助按现行政策执行外,公积金、独生子女费等一切现行补助全部废止。
综上所述,海南省的国家公务员岗位待遇相对较高,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奖励工资和补助工资等多方面给予了公务员一定的经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