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的国家公务员岗位待遇一览
广西国家公务员薪资待遇一直备受关注,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广西国家公务员的薪资待遇情况。
基本工资方面,办事员的基本工资为2800元,科员为3000元,副科级为3100元,正科级为3300元,副处级为3600元,正处级为4000元,副厅级为4400元,正厅级为5000元,副部级为5500元,正部级为6000元。初次套改以累计年限对应的职务待遇确定基本工资。
工龄工资方面,每年增加60元,以虚年计算,按月发放,三年一调。
奖励工资方面,每月300元,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1月停发,直至考核合格的次年1月继续发放,三年一调。
补助工资方面,包括车补、取暖补助、出勤补助、山区补助和地区差别补助。
车补按照基本工资除以5的标准发放,逢一进十。取暖补助一年发放一次,标准为基本工资除以3,逢一进十。出勤补助正常上班每天30元,无故不至每日扣发30元,经单位领导批准的病假、事假和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等为0元,三年一调。山区补助标准为基本工资除以10,按月发放,三年一调。地区差别补助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
除养老、医疗补助按现行政策执行外,公积金、独生子女费等一切现行补助全部废止。
综上所述,广西国家公务员的薪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奖励工资和补助工资。具体待遇根据职务级别和工龄等因素而定,同时还会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进行调整。广西国家公务员的薪资待遇相对较高,是吸引人才的重要因素之一。
随着社会的发展,国家公务员的薪资待遇也在不断调整和完善。希望广大考生能够了解并适应这些变化,为实现自身的职业目标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