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国家公务员薪酬发放规定,公务员的薪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奖励工资和补助工资组成。基本工资根据职务级别确定,从办事员到正部级依次递增。工龄工资每年增加60元,按虚年计算,每三年调整一次。奖励工资为每月300元,不合格者将停发,直至考核合格。补助工资包括车补、取暖补助、出勤补助、山区补助和地区差别补助。
基本工资:根据职务级别确定,从办事员到正部级依次递增,具体数额如下:
工龄工资:每年增加60元,按虚年计算,每三年调整一次。
奖励工资:每月300元,不合格者将停发,直至考核合格。
补助工资:包括车补、取暖补助、出勤补助、山区补助和地区差别补助。
除养老、医疗补助按现行政策执行外,公积金、独生子女费等一切现行补助全部废止。
国家公务员薪酬发放规定为吉林省国考公务员提供了明确的薪资待遇,不同职务级别对应不同的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和奖励工资的增长也有具体规定。此外,补助工资包括车补、取暖补助、出勤补助、山区补助和地区差别补助,进一步提高了公务员的收入。吉林省国考公务员可以根据自身的职务级别和工龄获得相应的薪资待遇,同时享受各项补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