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国考报考条件要求是指报名参加天津地区国家公务员考试的基本条件和特殊条件。根据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此外,报考人员还必须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领导,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以及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特殊条件:
1. 基层工作经历
如果报考人员所报职位有明确要求要有基层工作经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离校但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到企事业单位参加项目研究;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
2. 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
如果报考人员所报职位有要求有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以下情况属于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3. 不允许报名的情况
以下情况不允许报名参加天津地区国家公务员考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各级公务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作弊等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不满两年的公务员(包含试用期在内);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名条件总结
根据天津国考报名条件要求,报考人员必须符合基本条件和特殊条件。基本条件包括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规定范围内、拥护宪法和中国共产党领导、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正常、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等。特殊条件包括基层工作经历和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等。报考人员还需注意不允许报名的情况,如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现役军人等。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相关规定,确保自身符合报名条件,以顺利参加天津地区国家公务员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