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国家公务员岗位薪资待遇已经揭晓,让你眼前一亮!根据最新规定,吉林省的国家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如下:
办事员:2800元
科员:3000元
副科级:3100元
正科级:3300元
副处级:3600元
正处级:4000元
副厅级:4400元
正厅级:5000元
副部级:5500元
正部级:6000元
根据不同职务和工龄,公务员的工资还会有相应的调整。同时,吉林省的国家公务员还享受工龄工资、奖励工资和补助工资等福利。
工龄工资:每年60元,以虚年计算,按月发放,三年一次调整。
奖励工资:每月300元,但如果年度考核不合格,次年1月开始停发,直到考核合格为止,三年一次调整。
补助工资:包括车补、取暖补助、出勤补助、山区补助和地区差别补助。
车补:标准为基本工资除以5,随工资每月发放。
取暖补助:每年发放一次,标准为基本工资除以3。
出勤补助:正常上班每天30元,无故不至每日扣发30元,经单位领导批准的病假、事假和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等不扣发。三年一次调整。
山区补助:农村和山区公务员享受山区补助,标准为基本工资除以10,按月发放,三年一次调整。
地区差别补助: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地区差别工资。
除了养老、医疗补助按现行政策执行外,公积金、独生子女费等一切现行补助全部废止。
总体来说,吉林省的国家公务员岗位薪资待遇相对较好,不仅有基本工资,还有工龄工资、奖励工资和各种补助。这些福利待遇的发放,既是对公务员工作的肯定,也是激励公务员更好地履行职责的动力。
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对考生们了解吉林省的国家公务员岗位薪资待遇有所帮助,为大家的职业选择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