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考公务员报名条件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领导以及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等条件。
特殊条件方面,如果报考职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需要满足以下情况:离校但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或到基层单位参加项目研究、在军队团及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如果报考职位要求有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需要满足以下情况: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不允许报名的情况包括: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作弊等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不满两年的公务员(包括试用期在内)、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总之,湖北国考公务员报名条件是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符合要求、拥护宪法和中国共产党领导、具备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工作能力、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并且根据职位要求具备基层工作经历或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