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的国家公务员岗位待遇
国家公务员是我国政府机关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重要的行政管理职责。就像其他地区一样,兵团的国家公务员享受着一定的薪资待遇。下面我们来浅析一下兵团的国家公务员岗位薪资待遇。
一、基本工资
根据职务级别的不同,兵团的国家公务员的基本工资也不同。办事员的基本工资为2800元,科员为3000元,副科级为3100元,正科级为3300元,副处级为3600元,正处级为4000元,副厅级为4400元,正厅级为5000元,副部级为5500元,正部级为6000元。
对于工作满三年的办事员,其基本工资将按照科员的待遇进行调整;工作满五年的科员,其基本工资将按照副科级的待遇进行调整;工作满十年的副科级,其基本工资将按照正科级的待遇进行调整;工作满十年的正科级,其基本工资将按照副处级的待遇进行调整;工作满十年的副处级,其基本工资将按照正处级的待遇进行调整;初次套改的公务员,将根据累计年限对应的职务待遇确定基本工资。
二、工龄工资
兵团的国家公务员每年可以获得60元的工龄工资,按照虚年计算,以月发放。每三年一次调整。
三、奖励工资
兵团的国家公务员每月可以获得300元的奖励工资。但如果年度考核不合格,次年1月将停发奖励工资,直至考核合格的次年1月才会继续发放。每三年一次调整。
四、补助工资
兵团的国家公务员还可以享受一些补助工资。其中包括:
1. 车补:每月发放,标准为基本工资除以5,逢一进十。
2. 取暖补助:每年发放一次,标准为基本工资除以3,逢一进十。
3. 出勤补助:正常上班每天可获得30元的出勤补助,无故不至每日扣发30元。病假、事假和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等情况下不发放补助。每三年一次调整。
4. 山区补助:农村和山区的公务员可以享受山区补助,标准为基本工资除以10,按月发放。每三年一次调整。
5. 地区差别补助: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地区差别工资。
除了养老、医疗补助按照现行政策执行外,公积金、独生子女费等其他补助全部废止。
综上所述,兵团的国家公务员岗位薪资待遇相对较为稳定,且有一定的晋升空间和福利待遇。这也是吸引人们报考国家公务员的一个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