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国考公务员薪资规定,公务员的薪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奖励工资和补助工资组成。
基本工资
根据职务级别,公务员的基本工资有所不同。从低到高依次为:办事员、科员、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正处级、副厅级、正厅级、副部级、正部级。基本工资随着职务级别的提升而增加,最高可达6000元。
初次套改时,根据累计年限对应的职务待遇确定基本工资。
工龄工资
公务员每年可享受60元的工龄工资,以虚年计算,按月发放。三年一调整。
奖励工资
公务员每月可获得300元的奖励工资,但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1月起停发,直至考核合格的次年1月继续发放。三年一调整。
补助工资
公务员还可享受各种补助工资,包括车补、取暖补助、出勤补助、山区补助和地区差别补助。
车补标准为基本工资除以5,取整数进十。
取暖补助每年发放一次,标准为基本工资除以3,取整数进十。
出勤补助根据正常上班情况每天发放30元,无故不至每日扣发30元。病假、事假和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等不发放出勤补助。
山区补助标准为基本工资除以10,按月发放。
地区差别补助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
除养老、医疗补助按现行政策执行外,公积金、独生子女费等一切现行补助全部废止。
综上所述,湖北省国考公务员的薪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奖励工资和补助工资。各项待遇根据职务级别、工龄和表现情况有所不同,但总体来说是相对较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