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国家公务员报考条件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领导、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等基本条件。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条件需要满足。
首先,如果报考职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那么需要具备相关经历,例如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加项目研究,军队团及以下单位工作经历,或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经历。
其次,如果报考职位要求有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那么需要具备相关经历,如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参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不符合以下情况的人员不允许报名: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各级公务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作弊等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不满两年的公务员(包含试用期在内);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此外,还不能报考与已录用公务员构成回避关系的相关职位。
总之,辽宁省国家公务员报考条件包括基本条件和特殊条件,报考人员需要满足这些条件才能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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