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国家公务员薪资调整政策,河北省国考公务员的待遇也有了一些变化。下面将为大家详细解析一下这些变化。
基本工资:
根据职级和工龄的不同,河北省国考公务员的基本工资也有所不同。办事员的基本工资为2800元,科员为3000元,副科级为3100元,正科级为3300元,副处级为3600元,正处级为4000元,副厅级为4400元,正厅级为5000元,副部级为5500元,正部级为6000元。
此外,根据工作年限的增加,公务员的基本工资也会有相应的调整。三年一调。
工龄工资:
每年增加60元的工龄工资,按虚年计算,每月发放。三年一调。
奖励工资:
每月发放300元的奖励工资,但如果年度考核不合格,次年1月停发,直至考核合格的次年1月继续发放。三年一调。
补助工资:
1.车补:根据基本工资除以5的标准进行发放,逢一进十。
2.取暖补助:每年发放一次,标准为基本工资除以3,逢一进十。
3.出勤补助:正常上班每天发放30元,无故不至每日扣发30元,病假、事假和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等情况为0元。三年一调。
4.山区补助:农村和山区公务员享受山区补助,标准为基本工资除以10,按月发放。三年一调。
5.地区差别补助: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地区差别工资。
除了以上的补助工资外,其他现行的养老、医疗补助按照现行政策执行,但公积金、独生子女费等一切现行补助全部废止。
综上所述,河北省国考公务员的待遇在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奖励工资和补助工资等方面都有了一些调整。这些调整旨在更好地激励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