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的国家公务员岗位待遇
国家公务员是许多人梦寐以求的工作,不仅有稳定的职业前景,还有丰厚的薪资待遇。那么,吉林的国家公务员岗位待遇如何呢?下面就让我们来揭秘一下。
一、基本工资
根据吉林省的规定,不同级别的公务员享受不同的基本工资。办事员的基本工资为2800元,科员为3000元,副科级为3100元,正科级为3300元,副处级为3600元,正处级为4000元,副厅级为4400元,正厅级为5000元,副部级为5500元,正部级为6000元。
在晋升过程中,公务员的基本工资也会有相应的调整。例如,办事员三周年后将按照科员的待遇发放工资,科员五年后按照副科级对待,副科级十周年后按照正科级对待,以此类推。
二、工龄工资
除了基本工资外,公务员还可以享受工龄工资。每年增加60元,按照虚年计算,并且每三年进行一次调整。
三、奖励工资
作为激励公务员的一种方式,每月会发放奖励工资,金额为300元。但是,如果年度考核不合格,将会停发奖励工资,直到次年考核合格为止。
四、补助工资
除了基本工资和奖励工资外,公务员还可以享受各种补助。其中包括:
1. 车补:每月发放,标准为基本工资除以5,逢一进十。
2. 取暖补助:每年发放一次,标准为基本工资除以3,逢一进十。
3. 出勤补助:正常上班每天发放30元,无故不至每日扣发30元,病假、事假和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等情况下不发放补助。三年一调。
4. 山区补助:农村和山区公务员可以享受山区补助,标准为基本工资除以10,按月发放,三年一调。
5. 地区差别补助: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地区差别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除了养老、医疗补助按照现行政策执行外,其他补助全部废止。
综上所述,吉林的国家公务员岗位待遇丰厚,不仅有基本工资和工龄工资,还有奖励工资和各种补助。对于想要从事公务员工作的人来说,这无疑是一个非常有吸引力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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