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考公务员报名条件是指符合报考国家公务员考试的基本要求和特殊条件。首先,报考人员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其次,报考人员必须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此外,报考人员还需要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以及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另外,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并满足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如果报考人员所报职位有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需要满足相应条件。基层工作经历包括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或项目研究、在军队团以下单位工作、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等。如果报考职位要求有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可以通过成为大学生村官、参加特设岗位计划或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方式满足。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特殊情况下不允许报名,如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作弊等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不满两年的公务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此外,报考人员还不能报考与其构成回避关系的相关职位。
总之,报考北京国考公务员需要符合基本的报名条件,并根据具体职位要求满足特殊条件。只有满足这些条件,才能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并有机会被录用为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