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国考公务员的相关规定,公务员的薪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奖励工资和补助工资四部分组成。
首先是基本工资,根据职务级别的不同,基本工资有所区别。办事员的基本工资为2800元,科员为3000元,副科级为3100元,正科级为3300元,副处级为3600元,正处级为4000元,副厅级为4400元,正厅级为5000元,副部级为5500元,正部级为6000元。
工龄工资是根据公务员的工作年限来确定的,每年增加60元,按虚年计算,每月发放一次。三年一调整。
奖励工资是对公务员在工作中表现优秀的一种激励措施,每月发放300元。但如果年度考核不合格,次年1月起停发,直至考核合格的次年1月才会继续发放。也是三年一调整。
补助工资包括车补、取暖补助、出勤补助、山区补助和地区差别补助。车补是根据基本工资除以5来确定的,每月发放,逢一进十。取暖补助是每年发放一次,标准为基本工资除以3,逢一进十。出勤补助是根据正常上班情况每天发放30元,无故不至则每日扣发30元。山区补助是针对农村和山区公务员的,标准为基本工资除以10,按月发放。地区差别补助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
除了以上的薪资待遇外,还有养老、医疗等补助按现行政策执行,但公积金、独生子女费等一切现行补助全部废止。
综上所述,青海省国考公务员的薪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奖励工资和补助工资四部分。具体的数额根据职务级别、工作年限和工作表现而定。公务员的薪资待遇是经过精心设计的,旨在激励公务员们更好地履行职责,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