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国考公务员待遇
根据最新调查结果,湖南省国家公务员的薪资待遇如下:
一、基本工资:
办事员三周年按科员对待;科员五年按副科级对待;副科级十周年按正科级对待;正科级十周年按副处级对待;副处级十周年按正处级对待;初次套改以累计年限对应的职务待遇确定基本工资。
二、工龄工资:
每年60元,以虚年计算,按月发放。三年一调。
三、奖励工资:
每月300元,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1月停发,直至考核合格的次年1月继续发放。三年一调。
四、补助工资:
除养老、医疗补助按现行政策执行外,公积金、独生子女费等一切现行补助全部废止。
根据以上调查结果,湖南省国家公务员的薪资待遇相对较高,基本工资和各类补助都有一定的增长空间。这也是吸引人才报考国家公务员的重要因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