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是我国公共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享受着相对稳定和优厚的薪资待遇。在陕西,国家公务员的薪资待遇也有一定的规定和标准。根据职务等级和工作年限的不同,陕西的国家公务员薪资待遇如下:
一、基本工资:
办事员2800元;科员3000元;副科级3100元;正科级3300元;副处级3600元;正处级4000元;副厅级4400元;正厅级5000元;副部级5500元;正部级6000元。
根据职务等级的不同,基本工资有所差异。办事员是最低职务等级,月薪为2800元,而正部级是最高职务等级,月薪为6000元。
二、工龄工资:
每年60元,以虚年计算,按月发放。三年一调。
工龄工资是根据公务员的工作年限来确定的,每年增加60元,三年调整一次。
三、奖励工资:
每月300元,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1月停发,直至考核合格的次年1月继续发放。三年一调。
奖励工资是根据公务员的绩效考核结果来确定的,每月发放300元,不合格者将停发,直至考核合格。
四、补助工资:
1、车补,随工资每月发放,标准=基本工资÷5,逢一进十。
2、取暖补助,一年发放一次,标准=基本工资÷3,逢一进十。
3、出勤补助,正常上班每天30元,无顾不至每日扣发30元,经单位领导批准的病假、事假和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等0元。三年一调。
4、山区补助,农村和山区公务员享受山区补助,标准=基本工资÷10,按月发放,三年一调。
5、地区差别补助,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地区差别工资。
除养老、医疗补助按现行政策执行外,公积金、独生子女费等一切现行补助全部废止。
总的来说,陕西的国家公务员薪资待遇相对较高。不仅有基本工资,还有工龄工资、奖励工资和各种补助工资。这些待遇的确定是根据职务等级、工作年限和绩效考核结果来确定的。同时,也要根据具体的地区差别来确定地区补助。国家公务员的薪资待遇不仅能够满足基本生活需求,还能够提供一定的福利和保障,使公务员能够更好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
通过以上内容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陕西的国家公务员岗位待遇。在选择国家公务员这个职业时,不仅可以享受相对稳定和优厚的薪资待遇,还能够为社会做出贡献,为国家的发展和建设做出自己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