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国考公务员工资构成及发放规定如下:
首先,根据职务级别确定基本工资,办事员为2800元,科员为3000元,副科级为3100元,正科级为3300元,副处级为3600元,正处级为4000元,副厅级为4400元,正厅级为5000元,副部级为5500元,正部级为6000元。
其次,根据工龄给予工龄工资,每年增加60元,按虚年计算,每月发放,三年一调。
再次,根据绩效考核情况给予奖励工资,每月发放300元,但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1月停发,直至考核合格的次年1月继续发放,三年一调。
此外,还有一些补助工资,包括车补、取暖补助、出勤补助、山区补助和地区差别补助。车补标准为基本工资除以5,逢一进十;取暖补助标准为基本工资除以3,逢一进十;出勤补助为正常上班每天30元,无故缺勤每日扣发30元,病假、事假和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等为0元;山区补助标准为基本工资除以10,按月发放;地区差别补助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除养老、医疗补助按现行政策执行外,公积金、独生子女费等一切现行补助全部废止。
总的来说,辽宁省国考公务员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奖励工资和补助工资。这些待遇根据职务级别、工龄和绩效考核情况确定,旨在保障公务员的薪资福利。作为国家公务员,他们承担着重要的职责和使命,为国家和社会服务,因此应当得到相应的薪酬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