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国家公务员的基本条件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领导,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正常,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并满足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名条件还包括特殊条件,如某些职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基层工作经历可以是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项目研究,也可以是在军队团及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或者是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
另外,如果报考的职位有要求有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可以是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或者是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
但是,有些情况是不允许报名的,如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各级公务员考试中作弊等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不满两年的公务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总之,想要报考国家公务员,需要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和特殊条件,并满足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只有具备这些条件的人才能够进行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