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报考国家公务员的条件是指报名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的人员需要满足一定的资格条件。根据相关规定,具体的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3. 必须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 具备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特殊条件
1. 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人员所报职位如果有明确要求要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需要满足相关要求。基层工作经历包括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企事业单位参加项目研究、在军队团及以下单位工作等经历。
2. 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报考人员所报的职位如果有要求有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需要满足相关要求。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包括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经历。
三、不允许报名的情况
1. 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各级公务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作弊等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3. 现役军人;
4.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 服务年限不满两年的公务员(包含试用期在内);
6. 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 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除了以上条件,报考人员还需注意不能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相关职位。
综上所述,县级报考国家公务员的条件包括基本条件和特殊条件,报考人员需要满足相关要求才能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到有意向报考国家公务员的人员,祝愿大家顺利通过考试,成为优秀的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