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国家公务员报名条件是参加地方公务员考试的基本要求。根据规定,报名者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年满18周岁,但不超过35周岁。对于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此外,报名者还必须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也必须符合正常履行职责的要求,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另外,报名者必须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并满足拟任职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特殊条件方面,如果报考的职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报名者需要满足相应要求。基层工作经历可以包括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的见习经历、企事业单位的项目研究经历,以及军队团及相当于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等。对于需要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职位,报名者可以是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参与者、三支一扶计划参与者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参与者。
但是,有些情况下是不允许报名的。例如,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在各级公务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等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都不得报名。此外,现役军人、非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不满两年的公务员(包括试用期在内)、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也不能报名。
总之,地方国家公务员报名条件是参加地方公务员考试的基本要求,包括国籍、年龄、政治素质、身体条件、学历、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要求。报名者还需满足特殊条件,如基层工作经历和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等。但是,有些情况下是不允许报名的。希望广大考生能根据自身情况,认真核对报名条件,并做好准备,争取顺利通过考试。